【颁布日期】2018-01-31 【时效性】
【实施日期】03/01/2018 【文 号】发改外资〔2018〕251号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委研究制定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