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18-05-21 【时效性】
【实施日期】05/21/2018 【文 号】交办运函〔2018〕763号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更好地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省级工程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省级工程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确定的建设目标任务、系统构架、系统功能、信息资源、基础条件等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加快省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的开发及建设工作,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系统建设实施情况及工作计划报部。
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343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