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汽车工业协会《章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沈阳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此前已完成第一次沈阳汽车工业协会会员名单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报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审核后,理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协会秘书处反映。
(联系电话:13079296145,邮箱:zhenghang@syqcgyassoc.cn)
附件:沈阳汽车工业协会第六届理事拟推荐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