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能补助
发布者:沈阳汽车工业协会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政策条目:
工业节能补助
2.政策依据: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办发〔2023〕20号)
3.政策内容:
对中型企业年节能量达到200吨标煤以上、小型企业年节能量达到100吨标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上年度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节能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政策类别:制造业
5.申报条件:
对中型企业年节能量达到200吨标煤以上、小型企业年节能量达到100吨标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6.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表及项目基本情况表、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立项手续、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当年度截止申报日会计报表、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7.公开日期:2023年4月。
8.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9.解读部门:市工信局资源处
10.解读人:刘壮、024-22899017、151420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