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发布者:沈阳汽车工业协会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政策条目: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2.政策依据:
《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沈政发〔2025〕3号)
3.政策内容:
对被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已结清单笔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计算。不满一年期的,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年折算;一年期以上的,按照结清日期前12个月计算。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
4.政策类别:
融资支持、专精特新
5.申报条件:
认定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6.申报材料: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4).贷款合同(附带合同编号)。
(5).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7.公开日期:与政策依据文件同步
8.截止日期:与政策依据文件同步
9.解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与金融结合处
10.解读人:于海洋、办公电话86589553、手机号码18524433598